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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工追讨工资的法律问题
来源: | 作者:湖南良坤律师事务所 | 发布时间 :2025-03-28 | 19 次浏览: | 分享到:

农民工追讨工资的法律问题涉及劳动权益保护、合同履行及刑事责任等多个方面,以下是法律解析及维权路径:


一、法律依据

  1. 《劳动法》第五十条

    • 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,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。

  2.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条

    • 用人单位应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。

  3. 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(2020年施行)

    • 明确建设单位、总包单位的工资支付责任(如工程款分账管理、工资专用账户)。

  4. 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

    •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:恶意拖欠劳动报酬,数额较大且经责令支付仍不履行的,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-7年有期徒刑。


二、维权路径与步骤

1. 协商解决

  • 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,要求出具工资欠条并明确支付时间。

  • 注意保留证据:工作证、考勤记录、工资单、聊天记录、工友证言等。

2. 行政投诉

  •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(时效:2年内):

    • 提交书面投诉材料(身份证明、劳动关系证明、欠薪证据);

    • 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,逾期加付赔偿金(应付金额50%-100%)。

    • 法律依据: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第十条、第十六条。

3. 劳动仲裁

  • 申请劳动仲裁(时效:1年):

    • 无劳动合同的,可通过工资转账记录、工作服、工友证言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;

    • 仲裁裁决后,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,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
4. 民事诉讼

  • 若仲裁不予受理或对结果不服,可向法院起诉(时效:仲裁后15日内)。

5. 刑事报案

  • 若用人单位恶意转移财产、逃匿或经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,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”。


三、特殊情形处理

  1. 包工头拖欠工资

    • 农民工可直接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垫付工资(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第三十条)。

  2. 工程层层转包

    • 建设单位、总包单位对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,农民工可同时向其追讨。

  3. 农民工无书面合同

    • 通过微信记录、工地出入证、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。


四、法律援助与政策支持

  1. 免费法律援助

    • 可向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(需经济困难证明)。

  2. 绿色通道

    • 劳动仲裁和法院对农民工欠薪案件优先受理、快速裁决。

  3. 联合惩戒

    •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将被列入失信名单,限制招投标、融资等。


五、注意事项

  1. 避免过激行为

    • 围堵工地、爬塔吊等可能涉嫌扰乱社会秩序,合法途径更有效。

  2. 保留证据

    • 及时记录欠薪金额、时间、责任人,并保存通话录音、短信等。

  3. 警惕“黑中介”

    • 通过正规渠道求职,签订书面合同,避免口头承诺。


六、法律示例

  • 案例:某建筑公司拖欠10名农民工工资30万元,农民工向劳动监察投诉后,公司仍不支付。劳动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,最终公司负责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,并全额支付工资及赔偿金。


总结:农民工追讨工资可通过协商、投诉、仲裁、诉讼、刑事报案多途径解决,国家法律明确支持农民工权益,建议及时行动并借助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利。